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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稅負制 年增百億稅收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最低稅負制實施在即,財政部主任秘書凌忠嫄昨日指出,企業最長可有12年的緩衝期,因此,初期只有1000多家企業會受影響,每年約可增加100億元稅收,台北大學財政系副教授楊子菡則表示,由於最低稅負制有信賴保護條款,將有帶動提前投資的效果。
企業緩衝期最長達12年
經建會與台灣經濟學會昨天舉辦「租稅負擔對產業競爭力的影響」研討會,有關最低稅負制對企業的影響,由台北大學財政系副教授楊子菡提出報告,她表示,根據美國的經驗,實施最低稅負制之後,雖然石油鑽探投資顯著減少,但總投資水準並無明顯變化。
楊子菡並且表示,我國的最低稅負制有「信賴保護條款」,只要在1年內動工、3年內完工,即可繼續享有5年免稅優惠,因此,最長要等到最低稅負制實施12年後,所有的企業才會正常繳稅,估計初期受影響企業只有116家,每年僅能增加稅收10多億元,不過,另一方面,企業為了搶搭最後一班減稅列車,會提前申請投資或提早動工,有帶動提前投資的效果。
初期僅影響千餘家企業
財政部主任秘書凌忠嫄則表示,雖然最低稅負制最長有12年的緩衝期,但財政部估計初期受影響企業應有1000多家,實施前5年每年約可增加稅收100億元,大約5至8年以後,受影響的企業將增至5000多家。
企業分配盈餘意願提高
與談人致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鄧泗堂則表示,目前企業未分配盈餘加徵10%,低於營所稅25%,因此,很多企業都不願意分配盈餘,最低稅負制實施後,未分配盈餘除加徵10%之外,還可能被課徵10%的最低稅負,因此,未來企業分配盈餘的意願將會提高。
主持人義美集團副董事長高志尚則建議,企業未分配盈餘若用以購買設備或其他重大投資,應免除加徵10%稅率,對此,凌忠嫄表示,現行稅法已規定,未分配盈餘進行轉增資,視為已分配,不用加徵10%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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