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平促進法的主權閹割
■曾韋禎
當大家都把焦點集中於NCC爭議時,在同時一起在院會夾帶闖關的親民黨版「維護中華民國法制,臺灣人民當家作主,促進海峽兩岸和平法」(簡稱「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再簡稱「和促法」),更是出賣臺灣又破壞憲政的惡法,卻較少受到關注。
事實上,若和促法通過,依和促法成立的「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可以直接侵犯行政權、總統職權,並且可以把黑手伸入司法機關,逼迫各機關、公務員接受該會議決事項。是立法權身兼行政、司法權於一身的憲政怪獸,徹底蹂躪三權分立的民主精神。其破壞憲政體制之甚,不下於真調會條例。若此法通過,將是臺灣憲政史上一大災難。
就政治的層面觀察,和促法第一條即規定以「四不一沒有」及「九二共識」作為前提。問題是,若以「四不一沒有」作為前提,根本就是直接放棄臺灣的主權,甘於視臺灣為中國的附庸,況且根本就沒有所謂的「九二共識」,把一個不存在的東西放在法律中,凸顯此法純粹是意識形態凌駕於法律專業之上。也無怪乎「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所推動的「兩岸兩席,公同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一項,就徹底否定掉臺灣在近十餘年重返國際社會的努力,意使臺灣永遠自絕於國際社會之外。本法政治語言過多,完全缺乏法律專業,粗糙無比。
再者,若拿泛藍最愛拿來阻擋軍購案的公民投票來說,去年公投第二道「您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共展開協商,推動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以謀求兩岸的共識與人民的福祉?」根本未達公投門檻,視同無效,而今泛藍卻推出「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難道不是公然抵抗公投結果,無視於公民投票之議決?
和促法既違憲又違反民主,更是徹底自我否決臺灣的主權。對照於親民黨在九月中的朝貢之旅,向胡錦濤建議中國開放臺灣醫生到中國的醫療系統服務,其成員坦承目的竟是稀釋民進黨支持力量,斷絕民進黨金脈。又親民黨長期來無視於臺灣安全,主導非理性全面封殺軍購案的作為來看,和促法象徵的是對中國稱臣納貢,與中國「反分裂國家法」隔海唱和。
希望少數具有良知的國民黨本土派立委,能以臺灣為念,拒讓親民黨這群脫離民意又心向中國的政客所綁架,阻擋這種賣臺法律的通過,維繫臺灣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民主體制及臺灣的主體性。 (作者為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