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視難辨 罰單免罰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公館鄉林姓男子,去年1月間被交通警察開了1張未繫安全帶的罰單,苗栗監理站裁罰1500元,他質疑當時明明有繫安全帶,交警在晚間天色昏暗下未搖下他的車窗,直接透過車窗玻璃目視看錯,向苗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法官要林某把車子在傍晚開到法院,實地試驗,發覺天色昏暗下,透過車窗確實無法辨識車內情形,採信他的辯詞,判決原處分撤銷,林某不罰。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好品味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