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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張姓國中生聲請體罰國賠案 被告3教師 以憂鬱駁憂鬱
提同醫院 憂鬱症診斷書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由人本基金會代理訴訟的新竹縣二重國中張姓學生聲請體罰國賠案,昨天續由新竹地院開庭審理3名被指控體罰的教師,3人除聲請調查證據、完全否認原告指控外,也各提出本身取得同樣醫院憂鬱症診斷證明書,質疑該生所指被體罰後罹患「憂鬱症」、「創傷症候群」的可信度。
由於老師們認為,張姓學生在事件後上課正常,甚至功課也顯著進步,完全看不出因體罰、管教造成「憂鬱症」、「創傷症候群」的情況,因此3名老師先後前往竹東榮民醫院精神科看診,結果也都拿到「憂鬱症」的診斷證明。
疑張生診斷證明是主述
老師們認為學生就診拿到的診斷證明,只是「主述結果」,而非醫師的最後診治判斷。辯護律師林思銘向法官聲請調查張生的病歷,並要求進一步鑑定其精神狀態,也希望法官必要時能訊問在場多名學生,最能夠還原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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