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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雞涉賄選 謝錦盛遭收押 家屬喊冤
彰縣首位擬參選人遭收押
〔記者張聰秋、蔡文正╱彰化報導〕擬參選下屆埤頭鄉長的前埤頭鄉和豐村村長謝錦盛,24日因涉嫌以宰殺好的新鮮雞隻贈送給選民,被檢調單位以違反選罷法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25日凌晨檢方以涉嫌重大、防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成為彰化縣年底三合一選舉涉嫌賄選的第一位擬參選人遭收押案件。
還未決定是否參選
面對檢調收押大動作,謝錦盛親人昨天大表不滿,強烈質疑檢調辦案過程有瑕疵,為達殺雞儆猴目的,有故意栽贓、硬拗的嫌疑。
謝錦盛大女兒謝淑娟激動哽咽說,爸爸謝錦盛目前還只是在評估選情,沒有決定要不要參選,也沒有登記要參選,既不是候選人,何來賄選嫌疑?她質疑,彰化檢調只是為了表達年底查賄決心,隨便找人亂開刀。
家屬指控檢調硬拗
謝淑娟表示,家人最不能接受的是,前天調查人員跟蹤拍照,現場只是拍到送雞隻的畫面,只有雞與塑膠袋,沒有宣傳海報及名片,一直到當天下午4時許,大批幹員才持搜索票到住家搜索,在客廳取走3張宣傳海報和3張名片,當時家人沒有阻止幹員取走海報與名片的動作是認為他們又沒做錯事,何必怕被查扣。
謝淑娟指出,沒想到謝錦盛到彰化縣調查站接受偵訊後,調查幹員就把雞隻和名片擺放在一起供媒體拍照,這樣的畫面很容易讓人搞錯,誤認雞和名片是同時間同一地點被查扣,對當事人很不公平,有委屈無法申訴。
謝錦盛親人也強調,謝錦盛經營販售宰殺好雞隻中盤生意已久,每天宰殺1、200隻雞是常有的事,為了保持雞隻新鮮,建立好商業信用口碑,只要當天有剩餘的雞隻都會分送給左鄰右舍,送雞平常就在送,何況,送的同時還會附帶行銷,請對方下次捧場購買,這是生意人慣用的生意手法之一,與選舉扯不上關係。
檢方駁斥栽贓之說
對此,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慧瓊說,栽贓是違法行為,檢調人員不可能知法犯法,至於有無辦案瑕疵,涉及偵查不公開不便評論,家屬質疑非登記參選何來違反選罷法,這牽涉到法律見解的問題,既然法官都同意聲押,代表檢察官與法官看法一致,而且,有無登記及有無賄選兩者間沒有必然關係,希望家屬尊重司法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秘書王大明表示,調查站幹員只是依指示辦案,一切聽從檢察官指揮,至於要不要收押是檢察官與法官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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