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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徵求96年提高門檻
〔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為強化委託書之管理、落實公司治理,金管會完成「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相關規定;無限徵求委託書門檻提高為10%∼12%,預定在96年實施。
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說,我們不希望持股比例過低的少數股東透過委託書徵求掌控公司經營權,過去規定持股10%達1年可無限徵求委託書,如果要推派獨立董監事候選人則可降到8%,現在前者提高到12%,後者同步調高到10%。
林忠正指出,過去曾出現假借推出獨立董監事,適用較低的持股門檻要求,以進行無限徵求委託書,但所推派的獨立董監事最後卻落選;因此新規定要求透過委託書徵求得來的投票權,必須優先投給公開徵求時所推薦獨立董監候選人。
為導正委託書徵求亂象,金管會也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將納入最低資本額限制,且必須具備5位高級營業員資格之員工才能營業,股東會旺季四處林立的「紀念品兌換處」將絕跡。
對小股東來說,這種「紀念品兌換處」只是拿委託書去換紀念品的場所,但在法律上卻是「委託書代徵求業者」,在新規定當中,必須加強查核其資格及委託書使用情形。
官員透露,這類委託書代徵求業者日後必須符合最低資本額門檻,且公司內部至少必須配備5名具高級營業員資格之員工。
上市櫃公司一旦面臨董監改選,一定是委託書徵求滿天飛,例如中華開發前董事長陳敏薰在開發經營權爭奪戰過程中,即曾委託便利商店作為委託蒐購點,這些現象在新法實施後將成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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