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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把關 毒魚恐再現
記者楊雅民╱特稿
石斑魚殘留孔雀石綠事件後,首批貼著優質驗證的「護身符」石斑魚昨天重新上市。由於漁業署在石斑魚上游檢驗的流程中幾乎缺席,拿不出積極的事前檢驗作為,全推給業者自律,不免讓人擔心,如果再度發生孔雀石綠事件,民眾不知吃下多少毒魚。
依據目前漁業署推動的身分認證做法,往後民眾吃的石斑魚都有產地標章,換言之,有了問題容易找到禍首。只是,民眾食的安全不該只以事後容易「究責」為足,漁業署身為上游主管單位,如何在源頭主動把關,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目前國內有九個水產檢驗中心,但只有六個水產檢驗中心的檢驗機器採用和歐盟相同標準的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具有檢驗孔雀石綠的能力。
不過,每個檢驗中心每天頂多只能檢驗二十件樣本,以過去全台每天供應二十公噸、相當於三萬尾石斑魚推估,即使六個水產檢驗中心每天只專心檢驗石斑魚,一天頂多也只能檢驗一百二十件樣本。
尤其石斑魚的樣本目前是由業者自行到魚塭採樣,檢驗合格後得到的優質驗證標章,可以掛上多少尾石斑魚的尾巴,全由業者自主,如何確保石斑魚採樣正確,已成為漁業署把關過程中最棘手的挑戰。
儘管漁業署拍胸脯保證,石斑魚採樣都是由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派員至魚塭採樣,魚商也都會派員前往監督,相信不會有魚商和漁民會拿自己的信譽開玩笑。
且未來只要檢驗合格的石斑,遭漁業署或衛生署抽驗不合格或被懷疑有冒用標章的情形,將調出石斑魚樣本複驗,釐清真相,但此舉就能讓消費者安心了嗎?
漁業署將上游檢驗的責任全交給業者自律,如何令民眾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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