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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重話 國親三思
■羅大衛
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署」首席主任羅斯說,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沒有義務防禦台灣,只有義務協助台灣「自我防禦」,他同時表示,如果台灣不能捍衛自己,美國不能協助捍衛台灣。
事實上,國防部從去年提出三項軍購案以來,已經就軍購案規劃的背景、項目細節和所持的理由,向各級民意代表及社會大眾詳細說明、解釋。上個月,國防部更將原有規劃的草案重新修正,將愛國者三型飛彈改列於年度預算中,只保留柴電潛艦與定翼反潛機兩項,使軍購特別預算的金額降至三千四百億元,這項委曲求全、顧全整體的決定,其所產生的排擠效應,勢必造成國軍戰力整備期程相對拉長,對國軍建軍備戰及整體戰力的提升必然帶來傷害,遺憾的是,該法案仍然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遭到第二十九次的封殺。
在民主國家,任何重大的公共議題本就該受公評與討論,鄭重呼籲國親捐棄成見,讓重大軍事採購條例草案能夠順利交付審查,讓本案有一個理性討論的空間。
(作者為陸軍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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