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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衛星照買就有 過時法律該修了
記者王瑞德╱新聞分析
國防安全高於一切,但是不合時宜的法律規定,不僅與國家安全無關,還可能產生無謂困擾。
九二一大地震發生時,全國大批電子和平面媒體記者,急著搭乘直升機深入災區,將第一手災情帶回,喚起全國民眾伸出援手支援災民,但是軍方人員竟然向採訪媒體記者不斷強調,從天空往下拍攝時應「特別注意」,以免一不小心誤拍軍事機構而「觸法」。
軍方的保守看起來似乎沒錯,基於維護要塞、堡壘的安全,不管是國人或是外國觀光客,均應一體適用。但問題是,過去落後的科技和不切時宜的法律,有時候需要的是修法、是改革!
例如國內各軍事機構的碼頭、機場、兵營和防空飛彈部署基地,過去必須依靠所謂的「共諜」蒐集情報,才能將這些機密資料送給對岸的中國敵人。
如今,只要花費區區數千元,任何一位民眾就可以透過網際網路,向國外的民間業者指定購買由人造衛星所拍攝的特定區域,包括台灣的各大城市、港口、機場、總統府等特殊建築物。
諷刺的是,正當我國軍方人員,為了日本觀光客拍攝我國機場而大動肝火之際,殊不知中國早就透過人造衛星,充分掌握我國包括台中清泉崗等軍用機場結構圖;相反地,我國也透過國外出售人造衛星照片管道,發現中國為了攻打台灣,也在新疆建構出一個和清泉崗一模一樣的機場,做為平常軍演之用。
法律的規定有其時代背景,不能一成不變。廿年前被列為最高軍事機密、挖空中央山脈隱藏戰機保持戰力的花蓮佳山計劃,如今早已成為中外軍事迷口耳相傳的話題,甚至連中國打工族都前往軍事基地打工時,軍方該注意的應是從內部的防弊,而非在外圍大作文章。
當「共諜案」一再發生,連最機密的飛彈資料都由軍方「自己人」賤價販售給中國情治單位時,一名日籍觀光客,可能只為了留下美好紀念,拍攝台灣的機場留影,事情有嚴重到非得搞這麼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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