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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疏失延兵役 男子求償
〔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嘉義縣男子郭德厚83年兵役體檢時,因縣府及公所作業疏失,誤發體位通知與國民兵證書,至86年始發現錯誤而撤回原通知,郭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纏訟多年後敗訴,至91年入伍,郭某認為政府行政疏失致其延後服役,阻亂其生涯發展並影響家庭,提出國賠訴訟,求償219萬元。
郭德厚於83年兵役體檢時,縣府判定為丙等體位,服國民兵即可,但呈報中央審查,改判戊等,即暫時不判定,俟後連續3年應複檢,詎料民雄鄉公所發放體位判定通知時,將戊等看成丙等,發給通知書,縣府也未審查核對,並發給乙種國民兵役證書,直至86年縣府發現有誤後,令其繳回乙種國民兵證書,並接受複檢。
郭德厚請求國賠理由為90年間其任職單位高薪聘他到越南工作,卻因兵役問題受阻,且影響其家庭,太太為此精神受打擊而無法工作。
法官昨天審理後,諭知10月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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