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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重症妻 判刑10月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56歲陳姓男子沒有照顧患有重症肌無力症的妻子,還經常暴力相向,前年10月間再度毆妻,雖然陳妻傷勢輕微,但因忍無可忍,堅持提出告訴,苗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必須量處重刑,才能改變他使用暴力解決事情的迷思,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0月。
法官調查發現,陳妻所患的重症肌無力症,曾嚴重到無法自己洗澡、嘴巴無法咀嚼,2人的女兒出庭作證時也指出,從她小時候父親就常毆打母親,有時2週1次,也曾拿椅子往母親身上打。
法官認為,陳妻前年10月間被打到流鼻血、前額及臉部、左手掌背挫瘀傷,雖傷勢不嚴重,但陳某有暴力傾向,犯後又狡辯,全無悔意,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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