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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童體罰案 索183萬國賠
〔記者張聰秋、劉曉欣╱員林、秀水報導〕一年前發生於彰化縣秀水鄉馬興國小的陳姓學童體罰案,彰化地院20日首度開庭審理,原告媽媽堅持患有橫紋肌溶血症的陳童,係因老師體罰交互蹲跳而併發急性肝炎,據此請求國家賠償183萬元,但被告老師的委任律師則辯稱,當時老師係出於專業管教學生,並非體罰也非交互蹲跳,更非執行公權力,不適用國家賠償申請項目,全案將於下月6日再度開庭審理。
陳童媽媽指出,其子就讀國小6年未曾請假,去年9月因忘記帶膠水到校,被自然科張姓老師體罰交互蹲跳50多下,因雙腿腫脹疼痛而住院治療、請了6天病假,出院後也因橫紋肌溶解症併發急性肝炎,必須長期追蹤肝臟及腎臟功能,經復健治療,目前已可從事和緩的運動,但走路時,膝蓋還是怪怪的。
陳童媽媽表示,陳童因老師過度體罰,接受3個月睡眠障礙治療,即使已事隔一年,迄今仍經常做惡夢,連同醫療及精神賠償費用,請求國家賠償金183萬元。
被告張姓老師委任律師則辯稱,案發當時,張老師僅要求陳童前後腳交換跳躍而已,並非交互蹲跳,前後腳交換跳躍行為係出於專業教學能力的判斷,旨在管教學生,並非體罰。律師當庭示範老師管教行為供參考。
雙方激烈爭辯,法官指出,學校應誠實面對體罰,不要逃避責任,老師究竟有無公開體罰學生,調查後真相即可大白,而被體罰的學生請求賠償金額也應有所憑據與佐證。
馬興國小則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待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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