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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全球化〉◎紀大偉
不要臉的人
網路徵友已經是家常便飯。再加上數位相機流行,網路徵友一定要準備照片:公然貼出也好,私下電郵也行,總之要有才有誠意。
「友」的定義曖昧:有人將友視為婚的跳板,有人將友視為一夜情的代號。既然友的定義飄浮不定,那麼徵友的照片也就大異其趣。有人形而上,出示(美工軟體修飾過的)沙龍照;更有人形而下,將身體前後器官給人看。不同的交友動機,讓人選擇拍攝自己身上不同的人體部位。
在台灣,網路徵友族如果貼出身體器官的照片,就會被視為婦幼安全的妨害者,容易被「網路警察」逮捕。我知道很多人已經付出慘痛代價。
不過在美國,貼出裸照的網路徵友族成千上萬,而且大致不會遭受網路警察為難(以後法規可能會變,仍待觀察)。
雖然我支持網友──不管在哪一國──都有(在不侵犯別人的情況下)傳送身體照片的自由,但話說回來,大家還是要看臉,不能只看身體。許多網友大概想要一夜情,又絕對不敢讓人知道他們的真面目,於是寧可讓人看光身上各個部位,也不要讓人看見他們的臉。這些不給人看臉的網友,應該是害怕自己偷偷徵友的行為,會被家人同事等人知道。不管是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都有偷偷摸摸的時候。
這種顧忌可以理解,畢竟任何在網路流傳過的照片(含透過電郵)都可能曝光。但是他們謹慎過頭,忘了人類幾乎「普世的」(universal)習性:要看見人臉,才覺得安心。就看看各種廣告吧,無數廣告都展示和商品本身無關的人臉(一般民眾的臉即可,名人更好),為了就是取得人的信任。如果我們看不見人的臉,就容易猜疑甚至恐懼。既然人性如此固執,在網路上不願用臉交友的人,也就聰明反被聰明誤。
有些網路族為了藏匿自己的臉,甚至動用一些不大妙的招數:比如說,只寄出器官特寫的照片,但這種做法未必讓人「性」奮,卻絕對讓人覺得疏離。又如,寄出自己的正面全身照片,但把臉部挖空,或是將眼睛部位塗黑。這種不要臉的徵友照片,看了真叫人發毛。它們讓人聯想起媒體刊登的罹難者照片。
這些聰明人可能保住了自己的臉不給人看,卻也同時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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