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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證詞矛盾父兄獲判無罪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1對小姊妹花,指控父、兄性侵害,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根據她們的證詞,將其父、兄起訴,不過,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發覺這對姊妹的說詞前後不一,彼此矛盾,有嚴重瑕疵,判決被控的父、兄無罪。
疑討厭父兄作不實陳述
法官調查發現,這對姊妹平日對父親的打罵與嚴厲管教相當不滿,且討厭哥哥,認為已離婚的媽媽對她們比較好,且目前生活過得不錯,極想脫離貧困環境,不無可能是社工人員詢問有無性侵害時,順勢作不實陳述。
這件亂倫疑案爆發於3年多前,苗栗縣政府社會局社工員在家庭訪視時察覺,轉介性侵害防治中心,報請警方查獲送辦,這對小姊妹指控父親性侵害,妹妹並另指控哥哥也對她強制性交,檢察官根據她們的說詞與處女膜破裂的驗傷證明,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將其父提起公訴,其兄因未成年,被護送少年法庭審理。
刑庭法官調查後發現,這對姊妹供稱遭到父親性侵害的次數、時間、地點、過程與有何人在場、彼此有無目擊到對方遭性侵害等重要事項說詞都前後不一,互相矛盾,相當可疑,難以採信。
性侵證據薄弱不足成罪
刑庭法官認為這對姊妹的處女膜雖然確有陳舊性裂傷,但處女膜破裂原因很多,除了性交,其他如劇烈運動、跌倒受傷、自慰、外力衝擊等都有可能,既然她們的說詞有嚴重瑕疵,不能據此佐證認定其父性侵害,因此判決他無罪。
少年法庭法官審理其兄涉案的部份,也發現這對姊妹的說詞充滿矛盾,且缺乏積極證據足以證明,最後裁定「不付審理」,等同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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