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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增額錄取 不公平
■陳理
公務人員高普考試自民國九十二年開始,經常在考試報名截止後不久,又公告增列缺額。但除了民國九十二年外,九十三年與九十四年的高普考,考選部在放榜前並未再公告新的增列缺額,卻在放榜時錄取不少增額考生,今年即增額錄取五四○人。
然而,增額錄取考生,卻可能損害眾多正額錄取考生優先選擇職缺的權益。舉例來說,正額錄取最後一名的考生,因為採用依成績高低選填職缺志願的方式,故只能無奈的選擇其他正額錄取考生選剩的正額職缺;而增額錄取最後一名的考生,卻因採取用人機關自行遴選的方式,而可以自由選擇職缺,且還可以拒絕欲遴用機關的職缺,不像正額錄取考生,需受制於原先已公告的正額職缺。
若高普考試是依照成績高低選填職缺志願的原則來分配,則只要是正額錄取的考生,就應有權選填與錄取名額(即正額加增額)相同的職缺志願,否則就可能造成考試成績較高的正額錄取考生,選不到自己心目中較理想的職缺,成績較低的增額錄取考生,卻可以自由選擇職缺的不公平現象。請考選部與人事行政局儘速公告增額錄取職缺,以維護考試的公平性與合理性。
(作者為今年高普考正額錄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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