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地方新聞
北部新聞
中部新聞
南部新聞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好品味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美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首頁 自由廣場

下載MP3被判刑 沒道理

■林宏璋

台北地方法院對飛行網(KURO)及下載MP3的使用者被控侵權一案作出宣判,宣告IFPI勝訴;我對音樂創作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而展開救濟表示贊同,我相信任何人對自己創作出來的作品遭到他人剽竊,也一定會感到憤怒,但是無辜的網友遭到判刑,我極為不能苟同。

整個問題出在P2P軟體平台的經營業者,在各大入口網站,甚至電視媒體、平面媒體,大買廣告宣傳,一味的告訴消費者「╳╳元吃到飽」的訴求,並未明確告訴消費者是否為合法授權,且在新聞媒體上對外說明,將會和唱片業者談判授權問題,讓消費者誤以為整個下載MP3的行為是合法的。消費者在業者的慫恿下,並不清楚整個P2P的架構及可能衍生的法律風險,不小心陷入法律風暴。

P2P業者經營的下載平台,靠每月的月費或是預付點數維生,它的內容(contents)可能沒有授權,故可能不需任何授權費用的成本,且P2P的架構為點對點的傳輸方式,音樂由消費者和消費者的電腦透過網路直接傳輸,P2P業者最多只需把新出的專輯放在軟體上整理或製作歌手的資料庫,以關鍵字搜尋的方式導引消費者到其他消費者的電腦中下載傳輸,整個下載的流程,大部分都以消費者與消費者間的接觸為主。

這種商業手法,當然會招致音樂創作人的不滿,但是在音樂製作人爭取自身權益時,有財力的P2P業者能聘請律師為其辯護,但因無辜不知情而遭到波及的消費者,面對冗長的司法訴訟,成為這場侵權官司的代罪羔羊。 (作者為學生,網路使用者)

▲TOP 
2005年9月11日星期日

新聞查詢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誰在代理上帝?
如果你是孫連長
抗議!
客家學院客語認證 合理
法理台獨的必要性
下載MP3被判刑 沒道理
澄社評論/女性的人口政策
高普考增額錄取 不公平
母語課程 形同虛設
本土劇歪風 該停了
落實實彈射擊訓練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好品味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