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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掉落送修被開單 法官不罰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23歲某國立大學王姓研究生,今年2月間因機車疑遭人擦撞倒地,車牌連同塑膠基板整個掉落,無法懸掛,他在找車行修理途中,卻遭警方攔檢,還開單告發,不僅罰錢,連車牌也要被吊銷。他不服聲明異議,新竹地院詳細調查後認為申訴有理,撤銷原處分。
新竹地院裁定指出,王生今年2月中某晚,離開學校圖書館欲返回宿舍時,發現原本停在機車停車格內的愛車,疑似遭人擦撞倒地,經扶起後發現,車子的大牌連同塑膠基板整片掉落,經檢查根本無法再掛上。裁定指出,王生只好暫時把車牌連同塑膠基板,一起放在機車置物箱內,準備騎回宿舍拿錢後,再找車行修理。
不過就在找車行的路上,卻先碰上了員警,員警以為他蓄意把車牌拔掉,王生雖努力向員警解釋卻不為採信,最後仍被開單告發,裁定處以新台幣3600元罰鍰,還得吊銷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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