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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李幸育冷靜半年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本週將召開會議,討論是否准許孫吉祥上尉女友李幸育進行人工生殖等議題。台灣人工生殖醫學會理事長劉志鴻建議,應比照美國生殖醫學會規定,先給予李幸育與雙方家屬至少半年的冷靜思考期,再做出最後決定。
衛生署所擬的人工生殖法草案,雖曾送立法院審議,但因屆期不連續原則,已退回行政部門。根據原草案,人工生殖技術屬醫療行為,是以治療不孕症為目的,非做為創造生命的方法。由於這項法案規範的前提須是夫妻且限於不孕,所以不適用未婚的孫吉祥與李幸育,就算立法院通過這項法案,已取精的李幸育也無法因此施做人工受孕。
衛生署昨天改口該署「不曾阻止死後取精」,並將針對是否准許進行人工生殖等議題深入討論。衛生署國健局局長吳浚明表示,衛生署不曾阻止孫吉祥家屬取精。本週起,將邀請醫界和相關團體等,針對此特殊個案討論是否准許在國內進行人工生殖,及相關配套事宜。
婦產科醫學會前任理事長李茂盛指出,死後取精或人工生殖目前確實無法可管,但衛生署卻能依據醫療法中的「行為不當」處罰醫師。至於行為不當如何認定,全由衛生署主導,若衛生署不鬆口,醫師當然不敢貿然取精。而儘管取精過程順利,但誰有權使用這些精子?法律上仍無定論。
劉志鴻表示,雖然李幸育與孫吉祥並非法律上的夫妻,但不代表李幸育無權取精生子,衛生署應儘速針對「精子使用權」建立合法的授權管道。做法上可比照美國,由法院召開公聽會,徵詢當事人、親屬與醫師等相關人士意見,只要證明兩人長期同居,且早有生育打算,就可以開放。此外,美國生殖醫學會規定,應先給予家屬至少半年的思考期,以便冷靜思考整件事。
吳浚明指出,人工生殖部分,目前沒有法源依據,在立法尚未完成前,需要以個案方式討論;他強調,衛生署立場始終如一,不希望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父親,才會如此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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