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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鬼屋遇真色鬼╱色鬼強吻人 舌斷還判刑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住在台南的L女隻身北上基隆,想前往傳說中著名的林宅鬼屋探險,在基隆火車站邂逅男子林鈺凱,林熱心地當她嚮導,卻把L女帶到友人所有、外觀破舊的「假鬼屋」,一進屋內2樓,立時強吻L女,L女驚覺闖鬼屋之旅碰上的竟是色鬼,當機立斷咬斷色鬼舌頭後,脫困逃離。
林某不僅斷舌,昨天再被高等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個月,讓他付出變身色鬼的雙重懲罰代價。
本案於一審基隆地院審理時,考量被害女子從未到庭,又罪證不足,判林鈺凱無罪,但二審時,被害人親自到庭指控這名帶她到假鬼屋的色鬼,而且詳細說明受害經過,合議庭認為,若L女如被告所言同意讓被告吻她,豈會咬斷被告的舌頭,因而逆轉改判林某有罪;全案仍可上訴。
年約35歲的被害女子93年4月13日,一個人從台南縣坐火車北上至基隆市遊玩,在火車站遇見平常靠打零工為生的林鈺凱,被害女子詢問著名「鬼屋」所在,林某聞言表明可帶她前往,那知林某並非帶往愛一路、忠一路口,而是帶她去中山一路、一處友人的三樓房屋。
由房屋外觀破爛不堪,裡面陳設雜亂,女子誤以為確是傳說中的「真鬼屋」,那知兩人走上2樓後,林某將房門一關,動手撫摸她,將舌頭伸入她嘴裡強吻,被害女子驚覺上當,憤而咬住他的舌頭,兩人拉扯間,被告舌頭硬生生被當場咬斷,女子吐在現場,跑往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警方趕往舊屋,被告林鈺凱已逃逸無蹤,遍查基隆地區各醫院沒發現任何醫療紀錄,直到14日晚間9時許,警方才在住處逮獲林某,更發現林某無錢就醫,以飲酒做消毒,口塞衛生紙止血,導致錯過搶救時間,斷舌也無法接回。
不過,高等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法官們聽聞林某說話,發覺他發聲咬字還算清晰無礙。
一名旁人說,可見林某只是「色鬼」,不是「真鬼」。
傳說中鬼屋 在基隆鬧區
 | | 這間才是基隆著名的鬼屋。 (資料照片,記者翁聿煌翻攝) |
記者孫友廉╱特稿
基隆的一間「假鬼屋」,差點發生色鬼欺負L女事件;不過,基隆的確有間「真鬼屋」–林宅,L女原本想去探險的就是林宅。
這間傳說中著名的基隆鬼屋,位在基隆市鬧區的愛一路、忠一路口,為林姓礦業大亨所建。
有一說是,該處曾發生數十人慘死的縱火悲劇,因而成為鬼屋。
但是根據地方文史工作者調查,該屋未改建的原因,主要出於產權所有不清,林某後代才遲遲未處理洋樓事宜。
20年代,林姓大亨因開採煤礦富有,為求展現財力、光耀門楣,在鬧區中尋得任何基隆人,甚至入港船隻都能注意的地點,也就是愛一路、忠一路口,斥資數百萬元,蓋了這棟3層洋樓。
林姓大亨並未久住該處,但基於有絕佳視野,25年間轉租給近代美術史上有一席之地的畫家倪蔣懷,作為作畫的地點,後來倪蔣懷遷出。
此屋的傳言是,美軍駐台期間,基於交通方便,有人租該洋樓開設酒吧,作美軍水兵的生意;後來發生一起酒女、美國大兵的感情糾紛,懷了美國大兵小孩的酒女,遭到拋棄,借送行之名,飲宴間灌醉對方,用汽油潑灑縱火,造成數十人慘死酒吧的悲劇;自此以後。該洋樓的靈異傳說就頗多。
此外,傳聞也說,後代屋主要翻修時,接連發生工人死亡意外,加上林姓大亨生前也未交代清楚產權歸屬,後代子孫無意整建,以致該洋樓荒蕪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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