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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版多妥協 影響面大減
記者鄭琪芳╱特稿
行政院昨天敲定最低稅負制版本,將於下個會期送交立法院審議,預定明年起實施,不過,由於「信賴保護條款」大幅放寬,加上海外所得不納入,因此,衝擊面其實不大,只有減稅過度的企業,或租稅規劃太過誇張的「高所得、低稅負」者,才可能因此增加稅負。
最低稅負制是「富人稅」,為了避免高所得者利用避稅或租稅優惠的規定,繳納很少的稅或甚至不用繳稅,因而訂定一個最低稅率,要求高所得者至少要繳最低稅率的稅,我國最低稅負制規定企業稅率十%、個人二十%,遠低於目前營所稅二十五%及綜所稅四十%,且企業及個人還有二百萬元及八百萬元的扣除額。
更何況昨天政院敲定的最低稅負制版本,已有不少妥協痕跡,包括海外所得不納入、法律生效前取得投資核准函者,可續適用五年免稅等,都使得影響層面大幅縮小,依財政部估計,初期受影響企業約二千多家、個人約一千多人,至於正常繳稅者、中低所得者、一般受薪階級及中小企業,都不會受影響。
舉例而言,甲企業所得額一千萬元,應繳營所稅二百五十萬元(一千萬元乘以二十五%),最低稅負制實施後,甲企業以最低稅負計算的稅額只有八十萬元(一千萬元減掉二百萬元扣除額,再乘以稅率十%),因為最低稅負稅額低於一般應納稅額,所以甲企業不須適用最低稅負,稅負也不會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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