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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金牌教練 體委會擬補救

〔記者王元鴻╱台北報導〕雅典奧運金牌教練劉慶文等人未能通過專任教練審查,未來恐再失業,體委會主委陳全壽表示,參加奧、亞運獲具體成績教練,可以考慮參照「外籍教練聘僱辦法」聘僱,並恢復國光獎章(非獎金),而原有專任教練若未通過複審,體委會還是會編列預算,繼續輔導就業。

體委會競技處官員表示,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三讀通過,納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體委會即著手制定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並舉辦四場公聽會,運動教練將來服務單位為各級學校,薪資朝「績效制」規劃,待遇或可比照一般教師,甚至薪資更高。

有關「學校專任教練審定辦法」中,要求學校專任教練必須具備大學學歷,競技處官員指出,一般民眾對運動選手既存「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偏差觀念,導致運動選手社會地位不受重視,因此在規畫專任教練審定辦法時,才將大學學歷設定為基本條件,讓專任教練學經歷在學校教師中不至於「矮一截」。

對於劉慶文及其他未通過專任教練審查的資深教練,因長期以來為臺灣的競技運動發展打拚,無暇考慮自身利益,體委會擬修正「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希望能為像劉慶文等優秀教練開一扇門。

體委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議題也包括教練獎勵方式,主委陳全壽表示,也可以考慮以外籍教練聘任模式,解決績優教練生計問題,另一方面,或可研究恢復教練國光獎章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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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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