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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殺人 冷血魔判2死刑
〔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男子黃賢正今年3、4月間,連續在一週之內,分別殺害與其有債務糾紛的友人魏進元及女友的好朋友洪秀萍,昨天嘉義地方法院宣判,黃到場聆判,聽到法官判他2個死刑,黃賢正面不改色,步出法庭後還露出冷笑說不後悔,盼速審速決,並表示要捐器官。
殺妻關6年即出獄
黃賢正身上共背負3條人命,而被他殺害的非親即友,第一位受害人就是枕邊人,係於民國84年黃賢正懷疑其妻有外遇而痛下毒手,殺妻案被判刑14年4月,於85年執行,91年9月假釋出獄;豈知,今年3月31日,黃賢正在嘉義縣太保市白鴿厝農場開槍射殺與他有債務糾紛的魏進元,接著在4月5日,由於不滿洪秀萍與他的女友關係密切,而涉嫌將洪女殺害,投案時還揚言要再殺3人。
再殺2人 法官分論併罰
法官審理此案時,發現黃賢正殺害魏、洪兩人的手段非常殘忍,都是讓被害人掙扎至死,前者被槍擊後推入圳渠內掙扎至死,後者則以膠帶封其口鼻,他則在旁觀看被害人窒息死亡且脫糞後才離去,可說毫無人性,令人髮指,法官在判決書上直指「已達眾人皆曰可殺,罪無可逭」。
黃賢正殺人案,嘉義地檢署偵結時認定其為連續犯,求處1個死刑,但法官認為黃賢正犯下兩命案的動機不同,行為亦不同,應非連續犯,而予以分論併罰,因此判處2個死刑。
被判死刑竟有說有笑
黃賢正聆聽自己被判死刑後毫無悔悟之意,步出法庭面對媒體時,他竟邊說邊笑,表示自己不想上訴,並指魏進元與他的仇恨太重,而洪秀萍有點無辜,但也不全然,至於被判死刑,則說「司法很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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