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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胸廣告詐欺 黃河南判刑8月
不得緩刑或易科罰金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賴姓女子相信「A罩杯升級至D罩杯」的廣告,但花了30多萬元參加豐胸課程後發現無效,於是狀告業者黃河南(見右圖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涉嫌詐欺。台中地方法院昨日宣判,法官認為黃河南明知其豐胸廣告已被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為「不實廣告」,卻仍然販賣此一產品,因此依詐欺罪判處黃河南有期徒刑8個月,不得緩刑或易科罰金。
本案是一位住在台中的賴姓女子,在民國89年3月間因看到黃河南開設的「群亨國際美容公司」廣告,強調可在3個月內讓女性的胸部由A罩杯變成D罩杯,因而報名參加其開設的「女人話題」美容豐胸課程。
花30多萬胸部未變大
但賴女花了30多萬元,上了10個月的課程,卻未見胸部變大,反而被美容人員以吸盤式的罩杯操作,致使其胸部腫大而造成身體上的傷害,讓她相當不滿,因此一狀告到台中地檢署。
檢方在受理之後,原本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賴女並不灰心,找到更多相關證據之後提起再議,檢察官受理之後再度開庭偵辦。
檢方發現在黃河南所屬的「群亨國際美容公司」所刊登的豐胸廣告中,有兩組各4張號稱是在3個月內每月罩杯升一級的照片,但檢方發現圖中女性的乳暈大小不一樣,且頭部到胸部的線條有不完整的接線、非「一體成型」,有移花接木之嫌。
再加上該則廣告已被行政院公平會在民國88年5月間認定為不實廣告,黃河南及所屬公司竟然不思改善,反而以變更方式繼續刊登此一廣告,因此依詐欺罪嫌將黃河南提起公訴。
模特兒出庭無法釋疑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河南曾在3位律師的陪同下出庭應訊,他否認有詐欺罪行,並指稱照片上罩杯升級的模特兒都是同一人,為了證實其所言,黃河南的律師要求法官傳喚廣告中罩杯升級的楊女、林女出庭作證,楊女出庭時坦承是照片中的模特兒,但卻無法對其乳暈為何會忽大忽小一事,做出明確的解釋。
今年9月,法官審理時,黃河南還當庭批評檢察官是烏龍檢察官,蒞庭公訴檢察官在辯論終結時,具體求處1年6月徒刑。
昨天台中地院針對本案判決,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黃河南明知其豐胸廣告無效,且被公平會認定為不實廣告,竟然繼續銷售此一產品,而在被害人受騙之後又拒絕與對方和解,且在法庭上堅持不肯認罪,因此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
賴女︰判刑8月太輕
記者林良哲╱專訪
消瘦的身軀,靜靜坐在法庭最後一排位置上聆聽法官判決,經歷3年多的歲月時光,狀告大老闆黃河南的賴小姐認為判決太輕,她決定要繼續上訴。
昨天聽到法官判處黃河南8月徒刑之後,賴小姐並沒有喜悅之情,她表示,為了控告黃河南涉嫌詐欺,她花費了3年多的時間,自行研讀法律書籍並撰寫訴狀,還四處找證據及資料,才能將大老闆及豐胸減肥名人黃河南被判有罪。
賴小姐說,3年來她遭到不少委屈與辛苦,並遭到別人抹黑,而黃河南到庭時,還一再地公開說謊,指稱他們的公司並沒有欺騙消費者,但事實證明,黃河南的公司根本就是利用女性愛美的天性詐騙取財,她本人只損失了30多萬元,但卻有人被騙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
賴小姐也呼籲,在此判決之後,其他的受害人應該勇敢站出來,並希望有社會公益團體來協助大家,進行團體訴訟,向這些騙人的豐胸、瘦身公司提出告訴。
她並指出,黃河南是在全台進行詐欺,法官只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實在是太輕了,因此她也將提起上訴,請求法官加重其刑。
黃河南︰要上訴爭公道
〔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目前為菲夢絲集團總裁的黃河南,因被控詐欺遭台中地院判處8個月徒刑,菲夢絲總經理程露儀說,對方花費近32萬元,卻要求1600萬元賠償,這種幾近勒索的行為,黃總裁絕對會上訴到底,爭一個公道。
程露儀說,在司法調查階段,黃總裁不便對外表達意見,但據她瞭解,對地院判決結果,黃總裁與菲夢絲絕對不能接受,對方僅繳納近32萬元費用,卻提出高達1600萬元賠償,這樣不對等的金額,豈不令人懷疑其動機,這跟勒索有何不同,菲夢絲將備齊相關資料,提起上訴。
程露儀補充,這廣告照片在86年間刊登,88年5月被公平會處分就停止刊登,但賴女是在89年3月才跟公司簽約,顯見她並未受到這廣告影響,且黃總裁當時並未擔任公司董事長,廣告刊登未經他授意,這與黃總裁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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