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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屁股 色狼被罰6000元

〔記者李靜芳╱虎尾報導〕之前有檳榔西施為了業績,悄悄進行「送兩粒」的交易,算一算這種摸胸的代價約200元,而彰化縣一陳姓男子,在台中市鬧區騎機車伸出「鹹豬手」,摸了A女一下屁股,則要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6000元。

彰化縣陳姓男子在今年3月17日,騎機車途經台中市復興路時,伸手從A女後方朝其屁股摸了一下,隨即騎車離去,A女驚慌之餘仍記下車牌號碼,並向當地警局報案。

警方隨後循線逮捕陳姓男子,因A女對陳姓男子行為相當不諒解,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陳姓男子移送法辦,雲林地檢署檢察官5日偵查終結,諭知不起訴處分,不過,檢察官認為,陳姓男子從後面突然碰觸、乘人不及抗拒的摸臀行為,屬性騷擾舉動,只是性騷擾防治法雖已公佈,卻於明年2月5日才施行,檢察官認為,警察機關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3款規定,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處以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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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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