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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第四權
■黃佳境
媒體地位崇高,是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被形容是國家「主權」的一部分,「第四權」遭他國越俎代庖,「主權」淪喪,難道這樣並不嚴重?
「第四權」監督政府,如今改換為第三國擔任斯職,誰能保證不致成為「第五縱隊」,化暗為明藉機興風作浪,竟然有人大言不慚的發表謬論;「是不是中資有什麼關係」?認識不清到這種程度,豈有資格擔任領導人?
「控制了傳播,不啻控制了人的意識,也控制了整個社會的組織」,傳播學者因尼斯(Harold Adams Zunis)如是說。大眾傳播媒介對社會組織及人類意識的影響的確至深且遠。
新聞局發現TVBS資金有問題的新證據,為保護國家社會安全,依法難道不能查明究辦嗎?李濤的「求仁得仁」說,顯然無限上綱,也在往臉上自我貼金。(作者為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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