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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恆煒專欄》李濤兄,中國的錢不能拿
TVBS事件的嚴重性不只在於合不合法而已,人民關注的是,中共的黑手是不是透過TVBS介入台灣政局?
現在知道的是,TVBS的資金百分之百是中資,而且董事長梁乃鵬是特首政治任命的公職人員,一九九七年到二○○○年出任中國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後任香港選舉管理會委員,二○○五年特首再度任命為民安隊處長,絕對具官方身分,而董事如史習陶、周亦卿等至少確知為中共政協常委。從這些基本資料來看,TVBS不僅是「中資」,而且中國官方在背後支持。以中共的權力結構,媒體對內是意識形態工具,對外是統戰工具,TVBS的財貲與人事,全在中共掌控中,則是全不能掩蓋的事實。
新聞局以法言法,即使不分疏中資與港資的分別,確知TVBS外資已逾法之所許,明顯違反衛星廣播等法;至於是不是有逃漏稅,是否有異常的股權買賣等,屬於法的範圍,政府的公權力一定要行使,不可以姑息養奸。台灣人民在意的是TVBS與中共勾結的嚴重性,不得不合理懷疑中共「第五縱隊」已成軍。
TVBS的資金來源,紅影幢幢已到難以辯解的地步,否則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為什麼會說出「有什麼資不重要,報導是不是屬實才重要。」的渾話,馬是要轉移TVBS具有中共「資金」的焦點,把問題鎖在新聞報導上,反而露出「欲蓋彌彰」的尾巴。如果TVBS資金沒有問題,馬英九需要為之開脫,為之狡飾?
先問「資」重不重要?如果「資」不重要,TVBS會一再強調「港資不是中資」?
那麼,「港資」到底是不是「中資」?要弄清楚不難。重點在「香港」屬不屬於「中國」。根據香港基本法「序言」,「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以「香港基本法」的法源來自中共憲法。再按「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條所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主權屬中國所有,「港資」能夠與「中資」脫勾?「港資」當然就是「中資」。
其次,論TVBS「報導是不是屬實」?TVBS「2100全民開講」主持人李濤公開說,他節目中如果拋出十個說法,其中只要有一、兩個是真的,那就夠了,另一位固定的名嘴鄭村棋也公然示,他不需要證據,他就是要亂講。連主持、來賓都承認「亂講有理」,還有什麼「真實」可言?「2100」拿一張照片,隨便就要把扁親家趙玉柱羅織進來,馬英九認為這是「真實報導」?
黨同伐異而批評執政黨是一回事,拿中共的錢而製造不實事端,則是完全不同的事。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在二○○○年大選時向前前主席許信良說:「信良兄,連戰的錢不能拿!」因為「有什麼資」攸關大局,同樣的我們也要說「李濤兄,中共的錢不能拿!」「有什麼資」影響到兩千三百萬人民的安危。(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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