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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抄錯車號老伯喊冤判不罰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我都已經快80歲了,平常風大一點,就不敢騎車出門,竟然說我跑給警察追,實在太離譜!」
警方烏龍 抄錯車牌開錯單
苗栗縣78歲老翁吳阿送,因桃園警方擺烏龍,抄錯違規者車號,罰單張冠李戴,害他被苗栗監理站裁罰3500元,吳不甘莫名其妙挨罰,向苗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法官調查後裁定原處分撤銷,吳阿送不罰,氣憤難平的老人家總算露出笑容。
吳阿送說,罰單指他5月15日上午11點35分,騎機車在桃園縣中壢市內壢高中前未戴安全帽,還拒絕停車接受警方稽查而逃逸,經當地派出所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3500元。
老翁異議 行動遲緩怎逃逸
大呼倒楣的吳阿送告訴法官,他已78歲,3年前又發生車禍,腿部受傷,行動遲緩,牽機車都覺吃力,怎麼可能騎車加速逃逸,跑給警察追?雖然罰單上的車號確實是他的機車車號,他平日還能騎機車代步,卻只在苑裡鎮內活動,最遠騎到苑裡市區,更不用說遠赴桃園中壢,他也未曾將車子借人使用過,不曉得為何突然飛來罰單,害他年紀一大把還要跑法院,真是冤枉。
兩方對質 當日是年輕騎士
法官為查明真相,傳喚吳阿送與開單舉發的陳姓警員對質,陳當庭證實當天沒戴安全帽又拒檢逃逸的騎士是個年輕人,法官認為警方搞錯,裁定吳阿送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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