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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罰老百姓?
■韓林
報載,日昨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南下輔選,結果專車在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南下西濱交流道附近時,違規行駛中線,結果國道警察攔下卻只是口頭警告而已,並沒有開單處分。
對此個人相當難以接受,猶記得三個多月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在參選國民黨黨主席時,至地方發表競選政見,屬於私人行程卻利用特權行駛路肩,結果也是沒事。
我覺得身為公眾人物更應知法守法,不應利用特權來從事私人事務,以馬英九此次下鄉輔選為例,私人的行程除了不應運用公權力外,另外違規也應受罰,不能因為是公眾人物就享有特權、不接受處罰。警察應該一視同仁,馬英九的專車違規就應與民眾接受相同的處罰,應該罰款就要罰款,不能因為身分不同而有不同的待遇,否則民眾違規也能要求比照辦理。(作者為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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