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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式阿O勝訴
■張葆源
大阪高等法院九月三十日針對首相小泉純一郎參拜靖國神社一案作成違憲判決,曾率領原住民控告日本政府的立委高金素梅如獲至寶,認為這是「實質勝訴」。
司法作用在於認事用法,不在評斷歷史曲直。大阪高院的判決指出違憲事實如下:(一)參拜靖國神社被視為小泉首相兌現競選政見的行為;(二)首相未言明參拜係私人行為,無法否定其係以「公務立場」進行參拜;(三)從首相發言看來,其參拜行為具有政治動機與目的。
法院根據上開理由,判定小泉純一郎係以「內閣總理大臣的職務」進行參拜,顯已逾越相當限度,有助長特定宗教之嫌,屬於憲法所禁止的「宗教活動」,從而判定其違憲。
法院作成違憲判斷是司法審查的結果,系爭焦點是在釐清「內閣總理大臣是否以公務身分進行宗教活動」,至於歷史問題,則非法院斷訟標的。大阪高等法院的判決,不僅清楚闡明「以首相職務進行參拜行為違反憲法所禁止的宗教活動」,更駁回原告高金等一百八十八人的賠償請求,不知高金「勝訴」從何而來?
大阪高院判決參拜行為違憲,是依據日本國憲法第二十條第三項的「政教分離原則」。從這個角度加以考察,小泉首相既未強調參拜性質係私人行程,又搭乘公務車前往靖國神社,實不難推知法院會作出違憲判決。
更何況,早在去年福岡地院之前,也有其他法院判定「公務性質」的參拜行為「違憲」,而且判決理由相當一致,就是違反「政教分離原則」。
悲哀的是,憲法意識低落的台灣政客,根本不了解「政教分離」的真諦,碰到日本法院行使違憲審查權,還是不脫政治解讀的模式,硬是割棄違憲判斷中寓有深意的法理析論,而把判決結果裁剪成符合自己期待的政治結論。這種扭曲原意的操作手法,堪稱台灣政客的看家本領,高金素梅更是箇中翹楚。(作者為手護台灣大聯盟制憲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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