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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討老翁手機費中華電信敗訴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市1名年近80歲的溫姓文盲老翁,從未使用過手機,卻被中華電信告上法院,催討4年前的電信費1萬8000多元,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發現老翁因遭兒子施暴,不敢住在家裡,身分證件可能遭到兒子或家人冒用,判決中華電信敗訴。
從未使用手機 也未曾委辦
中華電信向苗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溫姓老翁應給付90年4月到9月未清償的手機電信費,共1萬8140元,現年79歲的溫姓老翁在法庭辯稱,他不識字,從未使用過行動電話,根本沒有申請中華電信手機門號,也未委託他人代辦。
溫姓老翁告訴法官,他沒有支付電話費的能力,也從未收到過電話費繳納通知單,認為中華電信在90年4月份電話費未繳清時,就應斷話,但中華電信卻仍讓不明人士繼續使用該門號手機長達半年,是否內部勾串,令人質疑。
因兒施暴獨居 遭冒名申請
法官為查明真相,向中華電信調閱通聯紀錄,發現溫姓老翁的家用市內電話與該支手機之間,在90年4月間確實曾有5通通話紀錄,對此,老翁向法官解釋,有可能是他兒子冒用他的名義申請手機。
老翁說,因兒子毆打他,所以不敢回家住,已搬到外面獨居4、5年,兒子以前曾告訴他,工廠需要用到他的身分證,便把身分證交給兒子,但沒有同意兒子拿去申請手機門號。
法官又傳喚在申請書上簽名的受委託人徐姓男子,徐某供稱他沒有代理溫姓老翁申辦,也不認識溫,何以申請書上會有他的簽名,也感到納悶。
法官綜合研判,認為有可能是溫姓老翁的兒子或其他家人,未經他的同意,擅自竊取或冒用他的身分證件,委託徐某代辦申請手機門號,中華電信既然無法證明是老翁申請,訴請老翁給付1萬8140元電信費沒有依據,應予駁回。
雙證查核有效降低呆帳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中華電信苗栗營運處經理曾台吉表示,冒用身分證件申請手機門號的情形氾濫,該處每年催收不到,報列呆帳的電信費,最高時曾達上千萬元,但採用雙證件、黑名單查核機制後,近幾年來已有效降低到1、2百萬元。
曾台吉說,中華電信對於積欠電信費的催繳相當重視,列為重要的績效考核項目,因此苗栗營運處針對欠費用戶會先催繳,經多次催繳仍置之不理,一定採取訴訟途徑,請求給付,一般由中區電信分公司提出告訴,但就近由該處派員出庭。
曾台吉說,依多年經驗觀察,法官基於保障消費者權益,都會嚴格要求舉證,因此這類訴訟,中華電信敗訴的機率相當高,打輸官司的結果,只能報列呆帳。
曾台吉說,類似溫姓老翁的案例其實不少,「故事」聽起來都很像,考量當事人年事已高以及社會觀感、公司形象與節約訴訟成本,除非掌握有力事證,否則這類案件,如金額不高,通常會認栽放棄上訴,報列呆帳。
不過,曾台吉強調,為防杜偷、撿來的身分證件被冒用申請手機門號,中華電信已採用雙證查核機制,申請人必須另外提出駕照或健保卡供查驗,另公司內部也有所謂的「黑名單」,對象包括曾有欠繳或掛失證件紀錄者,會加強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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