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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榮洲賄選疑雲 檢方將提抗告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縣潭子鄉紅黑兩派共推鄉長參選人簡榮洲,前日傳出賄選疑案,檢調大規模搜索傳訊後,以涉及行賄罪嫌,諭令簡某以20萬元交保,操盤手林正長、張正雄2人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法官昨天認為相關涉案人皆已到案,無串證之虞而諭令各以15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表示,資金來源、流向尚未完全查出,將提出抗告。
檢調人員指出,9月中旬,簡榮洲邀宴該鄉多名村長及農會總幹事林正長、村幹事張正雄等人,在台中市某高級排翅餐廳吃飯,席間每名村長獲3萬元紅包,一群人並到媽祖廟發誓,聲明支持簡參選鄉長。
調查人員指出,簡某掌握這些村長後,現任鄉長蕭隆澤突然宣佈放棄競選連任,簡某方面認為不需花那麼多錢,打算要回給村長的錢,某村長憤而退回3萬元;不久,蕭隆澤推出鄉代簡文祥角逐鄉長,簡榮洲方面又認為不需收回錢。
前日到案的多名村長中,有4人主動繳回3萬元給調查單位,坦承拿到「固樁費」,但簡、林、張3人都不承認拿錢給村長,簡某坦承聚餐及到媽祖廟發誓,但完全不知道3萬元之事。
林正長出任簡某競選總部總幹事,負責操盤;張正雄原有意角逐鄉長,在紅黑兩派協調下退出,轉而支持簡榮洲,為追查金錢來源及流向,檢察官聲請羈押林、張2人,但法官認為,檢察官未說明有何串證及湮滅證據的積極事證,沒有羈押必要,諭令各以15萬元交保。
檢察官表示,該筆錢的來源是本案的關鍵,應該要調查清楚,將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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