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地方新聞
大台北新聞
北部新聞
中部新聞
南部新聞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好品味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美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頭版焦點 政治新聞
友善列印

20縣市 尚未制定公投條例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直接民權乃主權在民的表現,但全國僅有金門縣、桃園縣、澎湖縣、高雄市及台中縣完成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

民眾直接民權 變相被剝奪

換言之,尚未制定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的二十縣市,若要舉辦地方性公投,根本無「法」舉辦,形同一千七百多萬民眾的直接民權變相被剝奪!

公民投票法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九條有關舉辦「地方性公民投票」規定: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應分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公聽會的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

對於「公民投票法」已在二○○四年一月二日正式生效,地方縣市必須相應配合,制定直轄市、縣市自治條例做為日後若需舉辦地方性公民投票時的法源依據,但迄今仍有多數縣市尚未完成制定,內政部長蘇嘉全說,內政部「也很急」!

蘇嘉全表示,目前僅有金門縣、桃園縣、澎湖縣、高雄市及台中縣公布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不少民眾打電話向內政部反映許多縣市遲未制定。他知道有些縣市已在擬定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只是還沒完成,由於影響民眾權益,希望相關的地方政府及議會能夠重視此事,趕快制定公民投票自治條例。

內政部官員指出,若是地方縣市始終不完成制定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現在也沒有任何處罰條款可資規範」。況且就算對縣市長記過,有用嗎?「就算記縣市長大過也沒有用」!

▲TOP 
2005年10月25日星期二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行政資源賄選 關山鎮長被訴
修憲須公投複決 七成民眾不知
20縣市 尚未制定公投條例
查賄 法部要求火力全開
破解賄選18招 桃檢開班
輔選較勁 藍綠小動作不斷
TAS研發成功 三軍聯戰邁大步
F-16獲選假想敵機種 鬥群機
反潛飛官疾呼: 給我 P3C
藍砍司院預算 綠批政治報復
總預算 選前保留選後砍
補助款濫發 儼然首長小金庫
NCC戰火 今恐再燃
作戰中隊裁編 隊徽去留受關注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好品味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