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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性侵少女自白 掀案外案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1名少女遭性侵害案時,發現嫌犯的妻子逼迫少女寫下自白書,意圖撇清老公的刑責,少女卻在自白書爆料她的「第一次」是給了某親戚,意外扯出曾被亂倫的案外案。
被害少女在自白書中寫道,那天晚上,並未被嫌犯強拉上車,也沒有脫下褲子,事實上嫌犯並沒有強姦她,少女還強調,寫這些內容不是被強迫的,但少女在應訊時說出,該份自白書是由嫌犯的妻子口述,強迫她寫下的。
當時嫌犯的妻子曾逼問少女是否為處女,少女回答第一次與她發生關係的是某親戚,並將這段寫在自白書內,使得少女亂倫的案外案意外曝光。
據法官調查,少女被性侵後,擔心嫌犯找她,一度有離家的念頭,所幸縣府社會局轉介諮商師提供心理治療並追蹤輔導,嫌犯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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