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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時論》李紀珠:金融市場結構 市場決定
二次金改的立意沒有太壞,但四大目標卻缺乏理論支持,這些不是合理的目標,政府提出公股銀行減半、金控減半,就是暗示未來金融市場的結構,而且是要以人為的方式達成,但未來金融市場的結構應該由市場決定,不應以人為方式強行介入。
台灣的確缺乏大的金融機構,要擴大金融機構規模,可以用誘導的方式,但不能讓大銀行去剝奪小銀行的生存空間,小銀行如果經營得好,為何要將它們消滅掉?根據日本的經驗,獲利最好的是規模最大的第1類銀行,獲利居次的則是規模最小的第4類銀行,規模居中的第2、3類銀行獲利最差;根據政府提出的二次金改目標,台灣金融機構規模會從第3類變成第2類,這樣的規模正是獲利較差的。
政府規劃金改目標,必須有更縝密的資訊,銀行如果整併到只剩幾家大的,可能會影響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執行,因為大的銀行有力量和央行對作,此外,銀行整併後,對中小企業、消費者也會造成衝擊,且金融系統性風險會更大,這些效應政府都必須進行評估。
金控減為7家的目標,會使得金控為了「搶頭七」而拚命進行財務槓桿操作,硬把其他金控吃下來,台灣市場這麼小,國際市場又難打進去,銀行只能在國內搶市場,小的被併掉,剩下大的幾家寡頭壟斷;因為政府訂出了這樣的遊戲規則,就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尤其是現在金控併銀行免稅,銀行併銀行卻沒有同樣的租稅優惠,銀行當然都要讓金控併。
此外,政府計畫2年內完成二次金改,將迫使公股金融機構集中在2年內釋股,這將會影響市場價格,近來金融股表現較大盤差,就是受此影響。
二次金改的原始動機也許不錯,但不合理的目標,讓原本良好的立意也被扭曲了,政府目前應思考如何修正二次金改的目標,可以提出誘因促成金融整併,但不要訂時間表及數目,另外,市場的遊戲規則也要公平,金控與銀行在整併時立足點的不平等,也應該要調整修正。
(立法委員暨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李紀珠口述,記者鄭琪芳記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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