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遭毀報警酒駕先挨罰
被判罰6萬元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台中縣太平市一名詹姓男子,今年3月間在高速公路與劉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車子遭劉某毀損,報警想討回公道,反被測出呼氣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值,吃上公共危險官司,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日前判處他罰金2萬元(折合台幣6萬元)。
二審駁回上訴 定讞
由被害人變成被告的詹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質疑酒測過程不當、酒測儀器不準,苗栗地院二審合議庭調查後判決駁回,全案定讞,不能再上訴。倒楣的詹某必須繳納6萬元台幣或易服勞役,每900元折算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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