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整組織、嚴訓人才 銀行大工程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金管會頒布的「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以及銀行公會隨後擬定的「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作業準則」,陸續均將實施,雖然必然對銀行造成衝擊,但對各銀行的影響層面卻有不同。
舉例而言,例如中國信託、台北富邦、台新銀行等比較早跨入財富管理業務、市占率較高、理專人數較多的銀行,由於要求必須設立獨立於其他部門外的專責部門及人員,來進行財富管理業務的規劃、執行理財業務人員的管理,因此,如果先前的組織劃分並不明確,將面臨龐大的組織調整工程。
新規定要求未來理財專員必須擁有基本證照,除了原有的3張保險業務員證照、信託等執照,還須具備證券商高級營業員、期貨等證照,對於理專規模達6、7百人的銀行,也是一項龐大的工程。
同時要求必須對所有的財富管理客戶,進行投資風險評量,以界定客戶投資屬性及風險承受等級,對於市佔率較大、客戶眾多的這些銀行,也是一項新增的大工程。
至於剛跨入財富管理業務的銀行,理專、客戶人數均不多,雖然沒有上述的困擾,但由於經驗不足,要擬定符合主管機關要求的相關作業準則及制度,也將考驗內部人員是否具備相關的專業。
此外,並不是所有銀行都可申辦財富管理業務,根據規定,銀行必須具備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達8%以上;中華信評twBBB級以上,或惠譽信評BBB(twn)級,或穆迪信評Baa2.tw級的條件。近6個月該銀行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職員被解除職務,或銀行被停止部分業務,也不得辦理財富管理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