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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包工程 盜領4000萬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年近7旬的男子黃國道與他人共組詐騙集團,涉嫌謊稱可承攬靈骨塔工程,獲得數十億豐厚利潤為由,誘騙被害人組公司投資,再以需開帳戶存入7千8百萬元的「投資保證金」方式,成功從第一銀行盜領帳戶內4千萬元,刑事局偵七隊昨天逮捕黃嫌與其同居人李秀鑾到案,追回贓款1200萬元,並起獲存摺、印章等大批贓證物。
盜領銀行 疑有內賊
警方說,黃國道等集團成員於犯案過程中,為了順利詐領鉅款,先後以靈骨塔工程需辦理資金證明相關手續為藉口,誘騙被害人陸續交付公司大、小印章,再偽造印章掉包歸還,隨後持真的大、小印章,並偽造銀行取款條順利盜領得手,警方也懷疑銀行中有內神通外鬼,將持續追查。
警方也說,黃嫌分得2千萬左右的贓款後,不僅於台北縣三重市花費6、7百萬元購屋給李姓同居人,並經常上酒店消費,出手闊綽,動不動就發給小姐5萬、10萬的小費。
警方調查,今年7月間,因案通緝中的男子黃國道,涉嫌結合同居人李秀鑾以及其他不詳男女共組不法集團,向沛慶科技興業有限公司吳姓負責人出示偽造的高公局資料,謊稱高公局有規劃靈骨塔工程可以承攬,若要投資需共同開立第一銀行帳號,並提供承攬保證金7千8百萬元做為擔保,即可承攬其工程。
騙得印章 伺機掉包
被害人信以為真,開立帳戶存入這筆鉅款,黃嫌等人再利用被害人辦理的相關手續為藉口,誘騙交付公司大、小印章,再伺機予以掉包。
警方說,8月8日,黃嫌等人持被害人公司銀行帳戶、相關印章,並偽造銀行取款條加以盜領,其中4千萬元以匯款方式,2筆1千8百萬元以支票支付方式,皆存入人頭帳戶內,讓被害人帳戶僅餘2百萬元。
黃嫌等人再持人頭帳戶的存摺及印章,成功盜領4千萬元,朋分花用,而支票支付的3千6百萬元與剩餘的2百萬元,因被害人及時發現報案,未被領出。
遭盜領後 控訴銀行
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在遭盜領後,還曾透過立委開記者會控訴第一銀行未善盡查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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