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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酒駕撞死人 教唆妻頂罪 求刑3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縣歸仁分局交通隊警員林榮堂涉酒後駕車將1對年輕情侶撞成1死1重傷,之後林某又教唆妻子出面頂罪,惡性重大,迄今未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台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並求刑3年。
檢察官鄭深元偵結指出,94年3月24日晚間,林榮堂酒後駕車載著同有警察身分的陳丁文,在東門路、林森路口闖紅燈撞上1對共乘機車的年輕情侶陳國書、劉瑩珮,還在念大學的劉女傷重送醫後不治,陳某也身受重傷。
肇事後的林榮堂與陳丁文匆匆下車查看後,驚覺事態嚴重,未報警將劉女與陳某送醫,隨即駕車離去,林榮堂返回台南市安平區住處附近,通知妻子呂素貞外出,教唆呂女(涉頂替罪嫌獲不起訴處分)出面頂替他過失致死犯行。
呂女即駕車向市警四分局與案發地轄區一分局表明自己是車禍肇事者,其後,檢方調查時,發覺呂女對肇事過程供述不清,對案情避重就輕、前後矛盾,又呂女丈夫林榮堂一直未出面,經一分局警方查出林榮堂是南縣警員,呂女才供出頂替實情,檢方拘提林榮堂到案,林榮堂吐實,查出上情。
鄭深元表示,林榮堂身為交通隊員警,對交通法規知之甚詳,91年間,林某曾因酒駕被處拘役59天,仍不見悔改之心,又酒駕闖紅燈肇事,造成1死1重傷慘劇,還教唆妻子頂替罪名,意圖卸責,惡性重大,迄今未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請法官量處3年重刑,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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