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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外交

█ 鄭文龍

今年七月,台灣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一週年,也就是說台灣實施法律扶助法滿一年。但是相較於其他國家來看,法律扶助早已不是一個嶄新的觀念,歐美先進國家早已實施多年,就以日本來說,早從二十世紀中期,便已有法律扶助的制度,而韓國也在一九八六年便成立了「法律扶助協會」,幫助弱勢的民眾獲得法律上的幫助。

台灣雖然起步晚,但目前運作及執行狀況已經達到世界級的水準。這不僅是我們國家司法的進步,同時也顯示我國已某程度晉升為人權大國。現在,為了讓更多國家瞭解我國在司法、人權平等上面的努力,法律扶助基金會將於十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七日舉辦「二○○五法律扶助國際論壇」。總共邀請了十八個國家、二十五個法律扶助機構共同參與這場國際盛會。

在這些國家裡面,有重量級的如美國「法律服務公司」(LSC)的執行長HelaineM. BARNETT。其他還有菲律賓官方組織的法務部公設律師辦公室主任Persida V.ACOSTA,以及南非的Dunstan Mlambo。這些國際司法界的知名人士,不需用金援、不用巴結、不用黑箱作業,便能無視於國際間的現實,或是面對可能的政治打壓,主動地對我國釋出善意,應歸功於我國對於人權保障的努力。台灣雖然是個地理小國,卻逐漸成為一個人權大國,相信不久的未來,我們外交的困境便可以透過這樣的努力,撥雲見日,重展契機。

(作者為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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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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