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地方新聞
大台北新聞
北部新聞
中部新聞
南部新聞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好品味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美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頭版焦點 自由廣場
友善列印

從杜十三看-記者五四三

■ 胡順成

台灣部分媒體報導,有一個怪現象就是,記者常採取「夾敘夾議的文學書寫模式」,來影響閱聽者對事件的觀感,甚至「過度引申」,變成媒體指揮辦案、未審先判、直接審判,完全喪失專業的精神和客觀的立場,說嚴重一點就是意圖「扭曲真相」、「混淆視聽」、「私心包庇」。

就以「詩人杜十三電話恐嚇謝長廷院長事件」為例,明明是「打電話恐嚇使受害人心生畏懼,使社會造成不安的犯罪行為」,某報記者為何還要揣測說:「現今政局充滿衝突,讓很多人患時局憂慮症,以致採極端手段宣洩不滿。」這「時局充滿衝突」、「很多人」、「以致採極端手段……」,能說沒有合理化犯罪的嫌疑嗎?

再者,又有記者說「杜某是義憤填膺才做出此事,政府要小心,不能凡事以依法行政為理由,否則失去民心就失去一切。」「義憤填膺」、「政府要小心」、「不能凡事以依法行政為理由」、「否則失去民心就失去一切」,一方面在指導政府要小心,一方面暗示政府不可依法行政,否則會失去民心。難不成義憤填膺就可以遂行恐嚇犯罪?難不成這個人的錯都是政府的錯?若有些事可以不要依法行事,那麼法律是保障誰?規範誰?要法律做什麼?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某媒體記者還建議政府:要「將查弊管道透明化」,這樣,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基本原則?

杜十三是詩人,是「知識份子」、更應有「知法守法」的能力,沒想到某媒體竟然以「台灣政治亂象會讓人的行為脫序」、「一時不滿時政,才打了恐嚇電話,但應該無惡意。」

試問,打了電話恐嚇人家,還算「無惡意」,那要怎樣才算有惡意?何況,記者不是犯罪當事人,不是法官,憑什麼推論「應該無惡意」?

這些媒體,已到了連專業都不顧的地步,如果不拖垮社會,危及社稷和錯亂世道人心,恐怕也會被有識者唾棄,拖垮本身的公信,最後難逃關門的命運。

拜託,請不要再教壞囝仔大小,犯罪就是犯罪。新聞報導若任意將犯罪合理化,是不是有「干預司法」,意圖「關說」之嫌?

(作者為全國兒童週刊主編)

▲TOP 
2005年11月9日星期三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當恐嚇變成一首詩
從杜十三看-記者五四三
替總統說話
上尉的信
《曹長青》TVBS應不應該關門?
從法國看台灣
企業自覺自醒繳款
門前藥局的門後
TVBS活了,台灣心聲死了
畫出防疫圈
全面禁菸 不會影響生計
高水準選戰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好品味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