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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杜十三看-記者五四三
■ 胡順成
台灣部分媒體報導,有一個怪現象就是,記者常採取「夾敘夾議的文學書寫模式」,來影響閱聽者對事件的觀感,甚至「過度引申」,變成媒體指揮辦案、未審先判、直接審判,完全喪失專業的精神和客觀的立場,說嚴重一點就是意圖「扭曲真相」、「混淆視聽」、「私心包庇」。
就以「詩人杜十三電話恐嚇謝長廷院長事件」為例,明明是「打電話恐嚇使受害人心生畏懼,使社會造成不安的犯罪行為」,某報記者為何還要揣測說:「現今政局充滿衝突,讓很多人患時局憂慮症,以致採極端手段宣洩不滿。」這「時局充滿衝突」、「很多人」、「以致採極端手段……」,能說沒有合理化犯罪的嫌疑嗎?
再者,又有記者說「杜某是義憤填膺才做出此事,政府要小心,不能凡事以依法行政為理由,否則失去民心就失去一切。」「義憤填膺」、「政府要小心」、「不能凡事以依法行政為理由」、「否則失去民心就失去一切」,一方面在指導政府要小心,一方面暗示政府不可依法行政,否則會失去民心。難不成義憤填膺就可以遂行恐嚇犯罪?難不成這個人的錯都是政府的錯?若有些事可以不要依法行事,那麼法律是保障誰?規範誰?要法律做什麼?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某媒體記者還建議政府:要「將查弊管道透明化」,這樣,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基本原則?
杜十三是詩人,是「知識份子」、更應有「知法守法」的能力,沒想到某媒體竟然以「台灣政治亂象會讓人的行為脫序」、「一時不滿時政,才打了恐嚇電話,但應該無惡意。」
試問,打了電話恐嚇人家,還算「無惡意」,那要怎樣才算有惡意?何況,記者不是犯罪當事人,不是法官,憑什麼推論「應該無惡意」?
這些媒體,已到了連專業都不顧的地步,如果不拖垮社會,危及社稷和錯亂世道人心,恐怕也會被有識者唾棄,拖垮本身的公信,最後難逃關門的命運。
拜託,請不要再教壞囝仔大小,犯罪就是犯罪。新聞報導若任意將犯罪合理化,是不是有「干預司法」,意圖「關說」之嫌?
(作者為全國兒童週刊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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