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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擲骰子詐賭 少年獲判無罪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吳姓少年被控夥同男子劉德清以賭酒方式,向蘇姓高中生詐欺取財,院方審理調查認為,吳姓少年的行為雖可能觸犯強制罪等其他問題,但無法證明有詐欺取財情事,判決吳姓少年無罪。
判決書指出,吳姓少年和被通緝中的劉德清,於民國92年10月中某日下午,邀約被害的蘇姓高中生外出唱歌,席間還有蘇姓高中生的國小同窗吳姓、徐姓少年作陪。
判決書指出,蘇姓高中生指稱,吳姓少年夥同劉德清,用擲骰子賭酒的方式,趁他上廁所時,佯裝他總共已欠下450萬的賭債,逼迫他簽下3張本票,但事實上他只賭輸了450元而已。
事後劉德清等就根據前述本票,造訪蘇姓少年,並在蘇家門前丟雞蛋、寫恐嚇信、甚至丟鞭炮,嚇得蘇母趕緊找來地方上知名的中央級民代幫忙協調處理,最後仍不得要領下,只好報警處理。
不過法官認為,蘇姓被害人對於大家擲骰子賭錢的過程和方法都很清楚,被害人應該沒有因被告施用某種詐術而陷於錯誤,誤認自己真的輸掉了450萬元。
在蘇姓被害人語多矛盾下,檢警又查無實證,昨天諭知吳姓少年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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