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地方新聞
大台北新聞
北部新聞
中部新聞
南部新聞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好品味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美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頭版焦點 北部新聞
友善列印

撿漂流紅檜木 男子吃上官司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每逢颱風、大雨過後,河床、海邊總會出現大量漂流木,但這些木頭都是屬於國有財產,民眾如任意撿拾,將會吃上官司,李姓男子就因為撿取2根流落在河床上的紅檜木,涉嫌觸犯竊盜罪嫌被起訴。

今年8月底,泰利颱風過境後,河床、海邊出現大量漂流木,吸引民眾前往撿拾,宜蘭縣政府曾公告開放撿拾,但以枝梢材及殘材為限,紅檜、扁柏等針葉樹、闊葉樹一級木不在撿拾範圍內,並且只能以人力撿拾。

家住員山鄉的李姓男子卻在縣府開放撿拾漂流木時間外,路經大同鄉時,發現蘭陽溪河床上有直徑22公分、長1.4公尺,以及直徑30公分、長0.6公尺的2根紅檜深陷在沙土中,於是返家開來犁田農耕機將2支紅檜挖掘起來,並綁在車後方拖回家;沒想到走到半路時2根檜木脫落,跟在後方的車輛閃避不及撞上報警處理,原先是要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這才發現還牽涉到一起竊案。

檢察官偵辦時發現,李某在民國66年間,也因為非法拾取漂流木遭起訴並判決有罪確定,而已經67歲的李某,無論是經驗或資歷,對於漂流木的撿拾範圍、區域、方法等規定,理應十分熟悉,不可能是誤撿,因此認定李姓男子行為並不是「撿拾漂流木」,而是涉及竊盜。

檢察官並認為,2根紅檜屬於「森林主產物」,並非「漂流木」,認定李姓男子涉及竊盜事證明確。

▲TOP 
2005年11月4日星期五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鴿友自力擒賊 找回13隻種鴿
假借電話搶LV包 髮廊失金40餘萬
撿漂流紅檜木 男子吃上官司
衛生護墊留精液 出軌難抵賴
11非法菲勞被查獲 有人悲有人喜
砍殺同居前妻 更審判緩刑5年
少年夜遊罵警 警方逮回1人
酒後砍死女友 男子判刑11年
押人恐嚇打人 毒女判刑8月
超商賭博電玩 中壢加強取締
性侵女舊識還施暴 莽男送辦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好品味 || 健康醫療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 生活藝文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