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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漂流紅檜木 男子吃上官司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每逢颱風、大雨過後,河床、海邊總會出現大量漂流木,但這些木頭都是屬於國有財產,民眾如任意撿拾,將會吃上官司,李姓男子就因為撿取2根流落在河床上的紅檜木,涉嫌觸犯竊盜罪嫌被起訴。
今年8月底,泰利颱風過境後,河床、海邊出現大量漂流木,吸引民眾前往撿拾,宜蘭縣政府曾公告開放撿拾,但以枝梢材及殘材為限,紅檜、扁柏等針葉樹、闊葉樹一級木不在撿拾範圍內,並且只能以人力撿拾。
家住員山鄉的李姓男子卻在縣府開放撿拾漂流木時間外,路經大同鄉時,發現蘭陽溪河床上有直徑22公分、長1.4公尺,以及直徑30公分、長0.6公尺的2根紅檜深陷在沙土中,於是返家開來犁田農耕機將2支紅檜挖掘起來,並綁在車後方拖回家;沒想到走到半路時2根檜木脫落,跟在後方的車輛閃避不及撞上報警處理,原先是要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這才發現還牽涉到一起竊案。
檢察官偵辦時發現,李某在民國66年間,也因為非法拾取漂流木遭起訴並判決有罪確定,而已經67歲的李某,無論是經驗或資歷,對於漂流木的撿拾範圍、區域、方法等規定,理應十分熟悉,不可能是誤撿,因此認定李姓男子行為並不是「撿拾漂流木」,而是涉及竊盜。
檢察官並認為,2根紅檜屬於「森林主產物」,並非「漂流木」,認定李姓男子涉及竊盜事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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