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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候選人看板 觸法啦!

競選人像廣告被破壞,以塗鴨最常見,民眾看了之後或許會覺得好笑,但當事人心中可能難平。 (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詹士弘/斗六報導〕去年立委選舉後,人像看板成為各路候選人的最愛,年底3合1選舉方興未艾,大街小巷的電線桿、路燈座都掛滿人像看板,但近來人像文宣頻遭人塗鴉;雲林警方表示,破壞候選人的旗幟,不論惡意或只是好玩,均已違反選罷法或觸犯毀損罪,希望民眾不要因一時興起而以身試法。

年底3合1選舉愈來愈白熱化,各候選人競選旗幟、看板展開卡位,搶佔宣傳效果十足的位置,紛紛在街頭掛起旗幟及人像看板,目前斗六市區十字路口的電線桿及路燈座,幾乎都被競選宣傳品攻佔,人像看板在大街小巷處處可見,但被破壞的情形也相當普遍。

最常見的就是候選者的人像被「上妝」,加上眼罩成了獨眼龍、畫上鬍鬚、疤痕,部分較惡質的,更挖出候選人的雙眼、口鼻,還有人直接將煙頭壓在候選人的嘴上,遠望還以為人像會抽煙。

警方表示,民眾破壞競選看板的行為,不論是一時好玩,或因政治立場不同而惡意破壞,均違反選罷法,一旦被逮獲,都會吃上官司,奉勸民眾不要把氣出在選舉廣告上,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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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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