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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到菸 教唆精神病兒殺人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被人戲稱為「剩兩枝」的曾姓老翁,因向林姓友人索討香菸解癮,又被嘲笑「你不是剩兩枝」,一怒之下涉嫌教唆兒子持摺疊刀將林某43歲的弟弟刺傷。
由於曾姓老翁的兒子罹患中度精神疾病,林姓被害人及家屬認為曾某以此避罪,堅持提出告訴,警方昨將曾某及其兒子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47歲林姓男子昨天凌晨和弟弟到朋友的小吃店吃消夜;熟識的63歲曾姓老翁也攜子前去消費。當時曾姓老翁菸已抽完,開口向林某借菸解癮,沒想到反被對方以他台語發音的綽號消遣「你不是還剩兩枝,嘜想擱討」﹗曾姓老翁遭羞辱,一時情緒激動難忍,上前和對方扭打衝突,他28歲的兒子持摺疊刀在旁,在曾姓老翁一聲「呼伊死」叫喊中,曾的兒子將林某的弟弟刺傷,傷勢入肉兩公分深。
混亂中,台北市警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警網據報趕到,將4人帶回偵訊,曾某兒子出示台北市立療養院開立罹患中度情感性精神病的證明,表示自己患病8年。
教唆犯 甭想用精神病逃罪
記者賴仁中/特稿
老爸涉嫌唆使精神異常的兒子持刀刺傷人,若以為此舉可以規避殺人刑責,將是標準的自作聰明,教唆者不僅有罪,而且極可能比實際殺人者判得更重。
本案被害人認為,嫌犯利用患有精神疾病的兒子持刀殺人,可能以為動手的不是他,兒子又患病,而精神病患也可能不獲罪,如此,既可教訓人,又能逍遙法外。
但刑法總則規定:「教唆犯,依所教唆之罪處罰」,也就是教唆別人做什麼樣的壞事,自己也涉同樣的罪。
而刑法271條殺人罪,為最輕10年以上、最重死刑之罪,未遂犯也處罰,所以本案嫌犯若被判定涉嫌殺人未遂,將依271條論罪。
資深法官指出,以本案來看,正常人如果利用精神不正常者犯罪,而且是自己兒子,法官可能會認定教唆者「惡性非輕」,除非有其他可憫之處,經「折抵」後才可能降低刑度。至於被教唆者,若鑑定確為精神異常病患,法官會再審酌如果行為時精神耗弱、或心神喪失,就有可能獲得減刑、甚至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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