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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稅籍登記 明天截止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賦稅署昨天表示,網拍課稅的輔導期至明天截止(11月4日),明天以前辦理稅籍登記者,只要補稅即可,不用處罰,11月5日以後才辦理稅籍登記者,若國稅局已經開始發動查稅或經人檢舉,則除了補稅之外,還會被處以1至10倍的罰款。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楊重華說明,個人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月營業額在6萬元以上者,即應辦理稅籍登記;如果是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都不用課稅。

楊重華並且表示,網拍賣家申請稅籍登記時,國稅局會提供「營業登記申請書」格式,供網拍賣家使用,該表格與一般營業人使用的申請書不同,網拍賣家須填列拍賣網站網址及會員帳號,至於表格上所填載的地址是國稅局寄發繳款書及各種文書的送達地址,並非認定為營業地址。

另外,對於部分網拍賣家表示,國稅局要追溯5年課稅,因此不願意辦理稅籍登記,對此,台北市國稅局則說明,不會主動對辦理營業登記的賣家查稅,但如果有人檢舉,國稅局才會會依法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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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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