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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賊!偷不到東西就放火
〔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大村鄉男子黃俊生今年4、5月間連續多次潛入校園或工寮偷東西,若偷不到東西,就氣得放火燒屋子、工寮或機車以洩恨,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彰化地檢署2日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31歲的黃俊生因為缺錢花用,今年4月間,利用晚上闖入員林鎮靜修國小意圖行竊,但因找不到東西可以偷,一氣之下,竟然放火燒教室,幸被當時留校值班的司機發現,及時撲滅才未釀巨災,卻也因此讓校方損失20多萬元。
黃某「燒」上癮,隨後於4月底及5月間連續6次利用晚上時間,潛入大村鄉的廢棄工廠、田間農舍或工寮意圖行竊,偷不到東西,就會氣得點燃廣告紙,放火燒工寮或機車以洩恨,若偷到東西,為避免指紋被查獲,也會放火燒工寮,讓許多被害人都面臨工寮被燒毀的損失。
針對黃某如此怪異的偷竊習性,檢方昨天除了依竊盜罪嫌將他提起公訴外,也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並建議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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