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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 大甲、豐原起訴2件7人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昨天起訴2件7人賄選案,一是大甲鎮代李世昌夫婦、里長林正義夫婦、鄰長等涉嫌辦外燴宴客60人,期約支持鎮長候選人蔡信豐及縣議員候選人楊永昌,起訴李世昌等6人,具體求處2年徒刑;另一件是豐原市翁社里長詹德雄炒米粉宴客行求支持豐原市長候選人方昇茂,起訴詹德雄。
起訴書指出,大甲鎮代李世昌與妻子方如玉、大甲鎮新美里長林正義與妻子林碧夏、新美里鄰長蔡阿金、張錫舟等6人,支持縣議員候選人楊永昌,今年10月間,6人在林正義住處商議,假借蔡阿金舉辦生日餐會名義,邀集新美里各鄰長、老人會幹部、元極舞社團成員等約60人,在大安鄉某餐廳聚餐席開7桌,為偽裝參加者均出資,商議事先向每人收取100元,聚餐後退回。
上述6人提供免費餐飲,席間鎮長候選人蔡信豐及縣議員候選人楊永昌由林正義陪同到場,向在場者拜票,已有交付賄賂,期約其一定的投票行為,被告6人犯案後毫無悔意,具體求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另外,起訴書指出,台中縣豐原市翁社里里長詹德雄為幫助豐原市長候選人方昇茂當選,以該里環保義工隊成立週年慶名義,11月13日在豐原市豐年路舉辦餐宴,以炒米粉宴請近百名里民,並邀方昇茂到場,尋求選民支持,檢方認為有以不正利益、行求之行為,依選罷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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