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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咻脫脫罪 女被告控書記官

確有猥褻行為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高分院王姓統計書記官,被人檢舉以性交易交換擺平竊盜等官司,院方調查王雖未與女被告發生關係,但確有猥褻等行為,嚴重違反風紀,日前予以記2大過免職處分,強調不護短決心。

地院表示, 王並未向承辦法官關說此案,也否認與女被告發生性關係,但坦承曾撫摸對方私處,已嚴重影響司法信譽,懲處案將報請司法院轉行政院主計處審核。

當事人提辭呈

院方受理後,立即指派政風人員調查,並在日前召開考績會,予以王記2大過免職處分;王則在前天主動提出辭呈。

女賊涉10多案

據了解,這名女被告去年3月至今年9月間,涉嫌連續在高雄市百貨公司等處,竊取皮包並盜刷信用卡,共有10多起,被依竊盜、偽造文書和詐欺等罪嫌起訴。今年5月11日,被高雄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但需監護2年,原因是她有精神耗弱。

謊稱可擺平官司

不過,這名女被告和檢察官均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女被告指稱,院方王姓統計書記官因與她丈夫熟識,謊稱可以擺平官司判無罪,她因此在住處或飯店和對方發生多次性關係。

判更重憤而檢舉

同年11月3日,高雄高分院判處女被告有期徒刑10月,比原審還重,而且不能易科罰金,必須坐牢服刑,女被告認為被王姓書記官騙了,曾要求對方補償2百多萬元被拒後提出檢舉,並拿出兩人對話錄音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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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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