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頭版新聞
焦點新聞
政治新聞
生活新聞
國際新聞
自由廣場
社會•體育
社會新聞
體育新聞
地方新聞
大台北新聞
北部新聞
中部新聞
南部新聞
財經新聞
財經焦點
證券理財
影視娛樂
影視焦點
生活藝文
流行消費
好品味
家庭.兩性
健康醫療
自由副刊
青春美
藝術文化
休閒旅遊
自由評論
今日社論
自由談
鏗鏘集
專題報導
服務專區
樂透彩券
統一發票
訂報服務
頭版焦點 社會新聞
友善列印

陳金火、廣德強 更一審死刑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震驚社會的台中縣龍井鄉施姓女保險員遭殺害分屍案,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維持被告陳金火、廣德強死刑,案子將直接上訴最高法院;施女父母到庭聆判,激動落淚,施父說,希望司法速戰速決,該案只要一天不落幕,對他們全家都是一種折磨,只希望悲慘的日子趕快過去。

發生在92年12月間的施姓女保險員遭分屍命案,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陳金火與廣德強兩名被告涉共同強制性交而殺人罪,均判死刑。

案子上訴到台中高分院,今年元月維持死刑判決,另廣德強有嚴重性偏差、自制力差,裁定執行前應強制治療。

最高法院三審時,發現部分疑點一、二審認定不同,因此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昨宣判,判決書中認定陳金火是首謀,而且兩人是分工勒昏施女,再由廣德強對施女強制性交,又共同進行分屍,整個過程都是陳金火掌控進行,過程中廣德強則是情緒浮躁,以童軍繩勒住施女時下手無節制,兩人誤以為已經勒斃施女,又對已經奄奄一息的施女強暴,隨後兩人為了毀屍滅跡,共同以美工刀、檳榔刀刮下施女肉塊,並支解肢體丟棄。

法官認為,被告兩人為滿足個人私慾,以毫無人性的手段對付一個弱女子,嚴重毀壞被害人屍體,行徑令人髮指,犯後互相推諉責任,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依法判處兩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兩名被告昨天都沒有出庭,施女的父母到庭聆判,得知法官再度判決兩人死刑後,感謝司法、感謝法官,施女母親激動哽咽表示,把他們兩個槍斃才能告慰女兒的靈魂。


陳金火吃人肉 事證不足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施姓女保險員遭殺害分屍案,各級法院在審理時,對陳金火與廣德強主從關係有不同認定,台中高分院昨天更一審判決,即認定陳金火是全案首謀,而且兩人都有對死者性侵害的犯意。

至於「吃人肉」部分,台中地院法官依陳某的供詞,推測確有吃人肉,二審及更一審法官則認為,以陳金火供稱廣德強曾煎肉給他吃,事後卻發現冰箱內豬肉沒有短少,來推測被告吃人肉,事證不足。

法官在審理期間,數次問到陳金火被羈押在看守所驗身時,發現陳金火大腿內側有抓痕,是否有性侵施女的問題,陳金火皆矢口否認,而且無跡證證明陳金火有性侵施女,一審法官認為陳金火落網後較坦然面對,供述較為可信,因而認定兩被告動機不同,但犯行相同,兩嫌均判死刑;二審法官也認為兩人不分主從,有不同動機,可是有共同犯行,也維持兩人均死刑。

不過,更一審法官認為陳金火一樣有對死者性侵害的動機與犯意,但過程中廣德強動作太過粗暴,勒昏施女已經奄奄一息,任何人面對這種情形是否還有性慾,牽涉到陳金火當時身體、心理狀況,沒有一定法則,也有可能是急於分屍滅跡而未姦淫,不能以結果沒有姦淫,就認為他沒有姦淫動機。

更一審法官更認定陳金火是首謀,認為陳金火主動撕下日曆上施女電話,邀約施女到機車行,又拿錢給廣德強買手套,而陳金火還拉下鐵門、音響音量開大,即是兩人開始施暴的暗號,所以陳金火辯稱他只是「沒有反對」的從屬地位,與事實不符,反而呈現他陰沈冷靜,全程掌握案情。

▲TOP 
2005年11月24日星期四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前外商經理 流浪松山機場
勾結大賣場幹部 刷卡換現金
七年級幫恐嚇 坑2.7億匯中國
假催眠真扎針 曾耀曾線上道歉 藝人驚慌就醫檢驗
中正黑車盜 技院生扮的
空中守護神 空勤總隊成軍
給獎門檻過低?抓到吸毒犯不算
緝毒獎金 抓到大尾才發
繼母出手管繼女 判賠3千
陳金火、廣德強 更一審死刑
風騷美教師 誘姦學生 減刑
警捕擁槍男 追1公里逮人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