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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無期定讞 匪逃過一死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前嘉義縣太保市農會理事長官評西遭人殺害案,主謀賴定國拿出172萬多元要共犯賴棟1人頂罪,賴棟在一審就反悔,反供出3名同夥,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維持賴棟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被告賴棟在一審、二審時都被判死刑,直到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一審才改判無期徒刑;至於同案共犯賴定國、官雨田與官連春,一審嘉義地院本月上旬宣判,判處賴定國無期徒刑,官雨田、官連春均判徒刑15年。
現年65歲的賴棟與賴定國為同宗親戚,賴棟遊手好閒,常向賴定國索討金錢,假釋出獄後從事幫人抬棺、除草等零工,但也嗜賭成性,以自己住處房地向人借貸60萬元,供自己揮霍。
另賴定國由於不滿太保市農會理事長官評西,常出入早年就寡居的嬸嬸住宅,懷疑2人關係,也怨恨官某曾替嬸嬸出面,協調他與嬸嬸的房屋爭執,而賴定國與官某的弟弟更有會款糾紛。
賴定國從89年3月起教唆賴棟殺害官評西,同年5月1日找來官雨田、官連春,邀約官評西前往鹽水喝花酒,官評西看到賴定國在場就想打退堂鼓,但官連春抱住官評西,賴棟則持尖刀刺殺,官評西重傷倒下,賴棟怒罵被害人「秋哥」,割斷其下體,詛咒死者到閻王爺面前也無法享受魚水之歡,最後棄屍在東西快速道路高架橋的涵洞下。
事後,賴定國叫賴棟頂罪,給了172萬多元,也要賴棟寫下自白悔過書,但一審時,賴棟就開始翻供,供出賴定國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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